柔肩担江山,裙钗争风流。
宋朝的入侵和争夺,更让萧燕燕和韩德让明白,要想多情的枝条扎根沙漠当中,必须攫住雨水,用血色的眼泪灌溉,治愈风沙和旧疾。
连年战事,沿途居民、园囿、桑枳必夷伐平荡。
萧燕燕“息民薄赋”
,减轻农民负担:统和七年(989年)二月壬子朔,迁徙三百户居民到檀、顺、蓟州,选择肥沃的土地给牛、种谷。
六月,诏燕乐、密云二县许民耕种,免赋役十年。
次年,募民耕滦州荒地,免赋役十年。
她还亲自“观稼”
,遣使劝农,引进优良品种,改进耕作方法。
据胡峤《陷北记》记载,上京车行到一处平川,多草木,始吃西瓜。
“契丹破回纥,得此种,以牛粪覆盆而种。
大如中国冬瓜而味甘。”
西瓜自西域传入契丹再传入中原。
王曾使辽后说:“自过古北口,居人草庵板屋耕种,但无桑拓;所种皆垄上,虞吹沙所雍。”
起垄耕种防风固沙,至今还是北方农村普遍使用的耕种方式。
宋绥《上契丹事》记载了一种钓鱼方法:“蕃俗喜罩鱼。
设毡芦于河冰之上,密掩其门,凿冰为窍,举火照之,鱼尽来凑,即垂钓竿,罕有失者。”
经过数年努力,辽国“农谷充羡,振饥恤难,用不少靳,旁及邻国,沛然有余。”
萧燕燕听从韩德让建议,宽慎刑罚。
契丹人活在大漠之间,多寒多风,畜牧畋鱼以食,皮毛以衣,转徙随时,车马为家,逐水草而居。
流动性大,养成尚武斗狠的习性,为辽初法律使用酷刑提供了空间。
如辽穆宗在对待五坊、掌兽、近侍、奉膳、掌酒人时,因为獐鹿、野猪、老鹰等的亡失伤死加以治罪,或者因为奏对不如意,饮食等小事,或者因为犯人而迁怒无辜,“有炮烙铁梳之刑,甚者至于无算。
或以手刃刺之,斩击射燎,断手足,烂肩股,折腰胫,划口碎齿,弃尸于野”
。
各类酷刑达23种之多,其中“以熟铁锤椿其口,凌迟和射鬼箭(将人吊起活活射死)”
三项为辽国所独有。
景宗时,在萧燕燕和韩德让建议下“诏主非犯谋反大逆及流死罪者,其奴婢无得告首;若奴婢犯罪至死,听送有司,其主无得擅杀。”
先前,契丹殴打汉人致死,用牛马赔偿;反之,汉人则斩之,没收其亲属为奴婢。
其法轻重不均,至是则“一等课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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