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的事情已经无法更改。
他又如何忍受得了叶明镜在自己的身边被那样折磨?
那天,林雪卿在地牢里见到叶明镜的第一眼,就想杀了金有志。
杀意前所未有的涌现了出来,连他自己都觉得恐惧。
他觉得这样的自己很陌生。
因为他毕竟是一个来自二一世纪的灵魂。
杀人是犯法的,要用法律来制裁不公。
这是他过去二十三年来接受的教育,也是一直以来的生存准则。
哪怕到了修真界。
林雪卿其实也一直没有变过。
除非是对方非要让他死,否则他并不觉得随意地夺走人的性命是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。
但后来,林雪卿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。
天真不可怕。
可怕的是天真会让自己所爱的人受到伤害。
若他放过金有志,谁来放过他的叶明镜呢?
难道要指望金有志良心发现吗?
不,不会的。
金有志这辈子都不会觉得自己有错,否则他但凡有一丁点的良心,就不会把叶明镜抓到地牢里,更不会利用回春阵来折磨他。
指望那些其他正道修士,更不可能了。
他们巴不得扒了叶明镜的皮,喝了叶明镜的血。
但凡叶明镜的身上有一丁点可以用到的地方,他们都不会放过,就像那两个觊觎剑骨的老变态一样。
是,林雪卿知道,总有一天叶明镜会让金有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。
可是那解决的是叶明镜的仇恨。
而非林雪卿的。
林雪卿知道自己这样做会很不自量力,很傻,甚至一个不小心会把自己也埋进去。
但他就是控制不了。
和叶明镜分开的那三个月。
林雪卿头一个月在没日没夜的炼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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