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转身离开,脑子想起刚才言格的话,多管闲事。
她稍稍出神,如果不是她的多管闲事,他们会怎么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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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记得,还是少年时,约莫12年前,12,3岁的言格就长得白白净净,很好看。
或许,看上去也很好欺负。
第一次遇到他,是在放学后的马路边。
离放学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了,林荫路上很安静。
他独自立在公交车站,被一群隔壁学校高中部的混混盯上了。
他们找他要钱,他认真地说没有,然后就静静地看着那些混混们。
混混们被他的眼神惹怒了,认为他在蔑视他们的威风,说要教训他。
可还没动手,被路见不平的甄意看到,中学的小女生抽出包里的棒球棍,三下两下把高中生们打得嗷嗷叫,四下跑开。
“切,敢欺负我们学校的同学!
找死啊!
”甄意冲他们的背影耀武扬威地嚷,转头,“你怎么不穿校服啊,只在书包上别校徽会被教导员揪耳朵的,我的耳朵就经常被揪......”
“我的天!
”她转身一看到白衬衫细领带的少年,眼睛直了,话都忘到脑后,立马调戏上,“我的天,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?”
斜斜的夕阳穿过树梢,落在他长长的睫毛上;他眼睛深深的,却没什么情绪地看着她。
谢谢都没一句。
“你长得这么漂亮,你自己知道吗?这样在外面走,难怪会被打劫。
”她很是自来熟,唧唧喳喳像他们头顶树梢上的鸟儿,“要是遇到我,就劫色啦!
”
他还是不说话。
霞光下,他的脸白皙俊美,几乎透明。
或许因为灿烂的晚霞,她以为他脸红了,赶紧替他解围:“你不要不好意思,我开玩笑的。
嘿嘿,我是外貌协会的。
所以比较容易激动。
”
这下,他略微思索,睫毛垂了一下,复而看她,眼瞳漂亮得像黑曜石珠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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