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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嘉礼索然无味的抱着这个小男人,心中思念着段至诚的热情与温柔,末了索性松了手,抓心挠肝的又把身体翻了过去。
他是别有心肠,沈子淳却没想那么多,只觉得他细皮嫩肉的,又香又软,就不由自主的将那长胳膊长腿伸出去,从后方搂抱住了三叔。
沈子淳在三叔家中逍逍遥遥的度过了三天,身心创伤早已痊愈,然而绝口不提回家的话。
沈嘉礼骚的寝食难安,又怕段至诚随时会来,故而看他碍眼,就在这天下定决心,一定要把沈子淳送回家中。
他拿出一百块钱递给沈子淳,口中吩咐道:“你把这钱拿着,明天早上到了学校,想法子找到那个女人,把钱还给她。
到时无论她说了什么话,你都要打定主意,不要活心。
”
沈子淳知道自己是迟早要走的,然而发自内心的不想离开,这时就把双手背到身后,不肯去接那几张钞票:“我……我不想去见她……她比我年纪大得多,很厉害呢……”
沈嘉礼一听,立刻骂道:“混蛋种子,和你爸爸一模一样,全是没有用的货!
又不是让你去和她打架,她厉害又能怎么的?”
沈子淳扭扭捏捏的低下头,并且抬起一条腿,用皮鞋鞋尖在地毯上划来划去:“嗯哼……三叔……反正我不想见她……”
沈嘉礼本想在侄子面前保持一个和蔼慈祥的形象,不过此刻听了这话,忍无可忍,兜头就扇了对方一巴掌:“嗯哼个屁!
我算是服了你们爷儿俩,但凡惹出了事情,一定全要推到我的头上来!
”然后他向沈子淳一伸手:“有没有那个娘们儿的电话号码?我带你去把钱还了,然后你马上给我滚回家去上学——是不是快要期末大考了?”
沈子淳被他打的一晃,不过知道三叔虽然脾气暴躁,其实是好人,所以并不放在心上。
他在三叔的逼迫下拿起电话,要通号码,偏巧那位小姐正好在家,他壮起胆子,不情不愿的发出了邀请。
那边一听,十分乐意,当即就答应了下来。
沈子淳出门没有厚衣裳穿,先前一直冻得有如寒蝉一般。
沈嘉礼见状,便把自己那件狐皮袍子给了他——这袍子定是裁剪的有问题,单看也看不出毛病,可只要上了沈嘉礼的身,就必然会变成一只皮筒子。
沈嘉礼向来善待自己,又不缺衣裳穿,当然不会为了一件皮袍自毁形象,而沈子淳那样单薄瘦削,倒是能将皮袍子支撑出些许形状来;再说他还是个小孩子,也讲究不了那许多美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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